《幼兒園工作規程》第四條規定:幼兒園一般為三年制。幼兒園適齡幼兒一般為3周歲至6周歲。
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規定,朔州市市直機關第三幼兒園(朔州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附屬幼兒園)招生工作一般在秋季進行。要求幼兒年齡符合要求,需滿三周歲,即前一屬相9月1日——后一屬相8月31日出生。幼兒身體健康,智力正常,具有一定的自理能力,能適應集體生活。
1.發布通知。制定招生簡章,張貼告知。家長關注報名時間,按要求準備證明材料,如:幼兒和父母戶口簿、父母身份證、幼兒預防接種本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2.報名登記。家長在規定時間內,持上述證明材料報名登記。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并發放交費通知單。
3.交費錄取。家長持交費通知單到財務室交費,領取《入園通知書》和《家長須知》。收費項目及標準執行朔州市發改委下發的《關于制定市區四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朔發改收費發【2018】337號文件)精神。
4.健康體檢。家長帶孩子在規定的時間到定點醫院進行入園體檢,合格者開學準予入園。
5.入園輔導。正常情況下,家長需在幼兒入園前參加新生入園家長會(不要帶孩子),了解幼兒園基本情況,接受入園輔導,以便配合做好入園準備。
6.開學入班。秋季學期開學,家長持入園通知書送孩子入班。
備注:各環節具體時間見當年發布的《招生簡章》《入園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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