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朔州市中心城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一、基本概念篇
問:什么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以前的經濟適用房有什么不同?
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限定銷售價格,面向符合條件家庭銷售的住房。與以往的政策性住房最大的不同是實行嚴格的封閉管理,不能像商品房一樣自由上市交易,確需退出的由政府按規定回購,真正回歸住房的居住屬性。
問:出臺這個政策是為了解決什么問題?
答:主要目的是加快解決我市工薪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讓符合條件的家庭能夠以相對合理的價格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住房,特別是長期在市區(鄉鎮)工作生活但暫時買不起商品房的家庭,以及各類引進人才。
問:這個辦法適用于哪些區域?
答:適用于朔州市中心城區范圍,包括朔城區和朔州經濟開發區。
二、房源建設篇
問:房源從哪里來?位置好不好?
答:房源主要通過新建、收購存量商品房、在城中村改造項目中配建等方式籌集。政府會按照職住平衡的原則,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學校、醫院、商場等配套設施較為完善的區域,方便大家工作和生活。
問:房子有多大?戶型怎么設計的?
答:按照“保基本”的原則,主要以建筑面積70-90平方米的戶型為主,滿足大多數家庭的居住需求。最大戶型原則上不超過120平方米。
三、申請條件篇
問:哪些人可以申請?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答:主要面向兩類群體:第一類:工薪收入家庭,需要同時滿足: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含單身,需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至少有1名家庭成員在本市穩定就業,連續繳納社保1年以上(或已在本市辦理退休);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平方米(農房除外);每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未享受過房改房、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或已按規定退出。第二類:引進人才,經各級組織部門認定的各類引進人才,按照人才住房相關政策執行。
問:我是外地戶口,在朔州工作,可以申請嗎?
答:可以。只要符合上述就業和社保條件,就可以申請。但需要提供戶籍地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承諾書,確保沒有重復享受政策優惠。
問:我現在租著公租房,還能申請嗎?
答:可以申請。但如果成功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就不再享受公租房保障。如果有過渡需要,可以申請最長6個月的過渡期,但這段時間需要按市場化租金標準繳納房租。
四、申請流程篇
問:申請流程復雜嗎?需要多長時間?
答:整個流程公開透明,按項目統一組織配售,主要步驟如下:第一步:看公告——市住建局會發布配售公告,告知房源、價格、申請時間等信息。第二步:交申請——符合條件的家庭向運營機構提交申請表、承諾書等材料。第三步:資格審核——多部門聯合審核,通過后進行公示(不少于7天)。第四步:搖號選房——公示無異議的家庭參加公開搖號,確定選房順序(公證機構現場公證)。第五步:現場選房——按搖號順序依次選房,繳納定金并簽訂認購協議。第六步:簽訂合同——選房結果再次公示無異議后,簽訂正式購房合同,繳納房款。第七步:等待交房——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收房入住。
問:可以貸款嗎?能使用公積金嗎?
答:可以。購房家庭可以按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銀行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為符合條件的繳存人辦理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審核發放。
問:選到房后反悔了,會有什么影響?
答:選定住房但未在規定時間內簽訂購房合同、繳納購房款的,1年內不得再次申購;已簽訂合同但未取得不動產權證又申請放棄的,2年內不得再次申購。請申購家庭慎重決策。
五、產權與退出篇
問:買了之后,能像商品房一樣自由買賣嗎?答:不能。這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核心的規定,實行嚴格的封閉管理。不動產權證書內頁會明確注明:"該房屋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得上市交易"。這意味著它不能自由流入市場變更為商品房。
問:那以后不住了怎么辦?能賣給別人嗎?
答:不能私自賣給他人。確需退出的,只能由政府指定的運營機構按規定回購,回購的住房仍作為保障性住房房源,配售給其他符合條件的家庭。
問:什么情況下需要退出?回購價格怎么算?答: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自己申請退出(如工作變動、家庭改善住房等)——2年后可再次申請。第二種:政府依職權收回(如拖欠房貸被司法處置、法院強制執行等)——5年后可再次申請。回購價格計算公式:計算公式:回購價格=(原購買價格)×〔1—(交付使用年限×1%)〕。
六、權利與責任篇
問:買了這種房子,能落戶嗎?孩子能上學嗎?
答:可以。購房人享有與普通商品房住戶同等的落戶、子女就學等公共服務權益。
問:能抵押貸款嗎?
答:只能辦理購房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按揭貸款,不得進行其他形式的抵押(如經營貸、消費貸等),這是為了保證房屋的保障屬性。
問:需要交維修基金嗎?物業服務和其他小區一樣嗎?
答:需要。購房人應按照規定全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日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退出時,維修資金余額會按規定退還。小區的物業管理與普通商品房一樣,納入街道和社區網格化管理。
七、監督管理篇
問:如果有人弄虛作假騙購,會怎么處理?
答:對于通過隱瞞家庭住房條件、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騙購的個人,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收回房屋并可能限制再次申請。對于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或個人,也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政府工作人員如果在籌集、管理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同樣會受到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問:發現違規行為如何舉報?
答:可以撥打市住建局監督電話或通過官方網站舉報渠道反映問題,共同維護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
溫馨提示:本辦法為試行階段,具體請以市住建局發布的正式配售公告為準。
解讀單位:朔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0349-209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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